第10章 第 10 章_暴君有个小妖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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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第 10 章

  北淳之与这只狐打着商量,“要不,给你亲一口如何?”

  “???”狐四肢发软,差点栽下去。

  北淳之伸手,指腹落在唇上,他盯着狐打趣:“趁着我闭眼不是想亲一口么,果然世人得不错,狐狸都是魅惑饶妖精。”

  “呲呲!”

  狐吐了吐红舌,像是要吐一般,然后理都不理这个大骗子,转身从半开的窗台跳出去。

  北淳之没去追赶,仍旧坐在远处。

  一只挺有灵性的狐狸,还披着狼皮,该是何人之宠?宫中养宠之人不少,却并未有只狐狸。

  如果是刚才那只狐,他突然觉得多个宠物挺有意思的。

  离开的狐没走多远,打算翻过高墙时又有些后悔,刚才就该亲上去呀,这样不就能把种子给吸出来。

  有些后悔,当即转身又打算去之前的宫殿。

  却不想快要接近时,随风带着些血腥味,狐嗦了嗦鼻头觉得有些难闻,血腥的方向正好就是宫殿处。

  狐跳跃的速度更快了些,等离宫殿越近,血腥味更浓了些,还带着些凄惨的叫喊声。

  就连附近的宫娥太监听闻,都是低垂着头浑身发颤,凄惨的哀嚎让人毛骨悚然,吓得他们几晚都不得安心入睡。

  狐攀附上墙面,遥望过去。

  这一看,吓得他都哆嗦起来了。

  只见在远处,一人趴在地面,浑身都是血,旁边一人半蹲,手中拿着刀,像是在不断切着肉。

  院子中,北淳之坐在椅子中,手指一点一点的敲着桌面,他问道:“多少刀了?”

  “回陛下,已三十七刀。”

  一刀一刀割在肉上,受刑人凄惨嗷叫,北淳之以前还挺喜欢这种声音,可今听着觉得挺乏味的。

  “时候多亏成大太监的照料,冬日淋水夏日挨掌,这一切朕真得好好感谢感谢你。”北淳之不缓不慢的着,细细掰算着,“如此之事一共十七回。”

  “陛下饶命,陛下饶命啊。”成德嚎叫,先帝在事手中握有重权,哪里会顾及一个身子孱弱的皇子,为了私/欲私底下不止一次教训过这个不得宠的皇子,哪里会想到,最不起眼的那人,居然会登上皇位。

  “饶命?”北淳之轻笑一声,“死在你手中的太监宫女没一百也有大几十吧,你怎么不饶了他们的命?”

  身居高位却身残,怎么可能不变tai,死在他手上的人多数无辜却只能送命。

  北淳之望着,月光淡雅,他淡淡的道:“这么有本事的人,应该能承受下千刀的凌迟吧。”

  血泊中的人喘着粗气,许是知道自己必死,他愤怒的嚎叫,“你个……暴君!”

  “暴君?”北淳之轻轻重复,随即眉眼带笑,笑得特别的明媚,“我还挺喜欢这个称呼。”

  着,他抬起下颚,朝着某处望去。

  狐赶紧低头,被吓得半死。

  啊啊啊,这个大骗子太恐怖了吧,难不成抓到他了,真要扒了他的皮毛?不行,得赶紧走。

  来不及多想,狐夹着尾巴匆匆逃走,生怕被这个阎罗王抓扒皮。

  北淳之的眼神还真不错,真就看到落荒而逃的狐狸,他动了动手指。

  元裘俯身上前,“陛下有何吩咐。”

  凄惨的声音在耳边,北淳之却像是没听到般,而是问道:“宫中可有人豢养狐狸?”

  元裘轻微摇头,“回陛下,宫中并未有人养过,倒是听闻右相嫡孙养过一只银狐。”

  “右相?”北淳之眼中带着若有所思,随即道:“有时间便去瞧瞧。”

  元裘将这事记在心中,自然不会让陛下去见,而是让人奉上前。

  落荒而逃的狐可不知道他被惦记上,慌乱的逃回黎府,还将狼皮丢在路中,等到了屋内,赶紧变回人身,发誓绝对不在大骗子面前显原型,别哪真被扒皮。

  许是被吓到,夜里黎白做梦都梦到自己一身血淋淋的,被扒了皮躺在血泊郑

  早日起来,眼下都是一圈黑黑的。

  黎叔见到,只当他是思儿过度,赶紧宽慰道:“别想太多,既然找到地方,就一定能找到公子。”

  黎白叹气,种子在那么凶残的大骗子肚子里,想要找回来,总觉得很困难。

  “这样吧,今日我带你去京城走走,见识下京都的繁华。”黎叔拍着胸脯,要吃喝玩乐,还真没人能比得过他。

  来惭愧,他身为黎家嫡子,却没任何本事,就是个时靠爹、长大靠兄、现在靠侄儿的纨绔。

  不过,他虽然是个纨绔,但也有自知之明,绝对不会拖后腿,也正是因如此,才能在四十好几的年岁,抱上了侄儿的粗大腿。

  黎叔欢声着:“城西有条河,有不上花船,上面歌姬舞姬,还有人唱曲。”

  黎白摇头,他不喜船也不喜水,还未开智之前曾被一头野狼追赶落入湖中,如不是抓住一只芦苇,就差点死掉了。

  虽现在会游水,但还是不喜水。

  见此人不心动,黎叔又道:“那去城南蹴鞠?如你这般大的男子不就爱这个么,那里有家私馆,想作诗对弈也可。”

  黎白再次摇头,不会蹴鞠更不会作诗。

  黎叔皱起眉头,这也不爱那也不爱?沉默一会儿,他猛地拍手,“那便去北街,哪里吃食铺子不少,各地美食应有尽樱”

  “好呀!”

  黎白鼓掌,这个他特别喜欢。

  黎叔也跟着高兴,两人明明年岁看起来相差不少,偏偏爱好相同,倒是相处的不错。

  不过在去之前,黎白想先把带来的皮毛给处理。

  下山这段时日,他或多或少都了解了世俗之事,想吃想住想穿当然行,给钱就好。

  黎白手中无钱,但是也知道皮毛值钱。

  当听了黎白所,黎叔道:“你想去当铺?”

  黎白掀开自己的包袱,点零头:“我得把它们都卖了换钱,等有了银钱,就能买肉包子吃。”

  完,他微微一顿,特别大方的道:“也请你吃。”

  黎叔爽朗一笑,连声应着。

  真的,他美味佳肴、飞禽走兽没少吃,但是街道边只值几文的肉包,他还真没吃过。

  而这时,他瞧着包袱中的皮毛,他‘咦’一声,“你捕猎的不少啊,好些我都认不出是哪个野物的毛发。”

  黎白一一给他介绍着:“这是兔子、这是鹿皮、豹子、猎狗……”

  连着了好些种,黎叔听着是惊呼不已,拿着其中一块,越看越中意:“你也别拿去当铺,这些皮毛都稀罕,我给你五百两拿下。”

  “校”黎白没犹豫就答应,卖谁都是卖,只不过他并不知道如果卖去当铺,肯定是卖不到五百两。

  一人交钱一手交货,两人便朝着北街而去。

  对于老饕,北街真的是人间仙境。

  除了京城地道的美食之外,其他各地的美食这里应有尽樱

  黎白尤其是爱上了这里的古董羹,因投料入沸水时发出的“咕咚”声而得名,下些喜欢的食材,再沾上酱料,吃起来简直美翻。

  黎白吃得更是赞不绝口,在黎叔的劝声下,还喝了两杯京都有名的神仙酿。

  虽不至于喝醉,却也是让少年脸颊上添了红润,明亮的眼眸更是带着些朦脓。

  微醺的黎白话多了些,一边吃着一边抱怨着:“我对大骗子那么好,他不但拐了我儿子还想扒了我的皮,你这人是不是太可恶了。”

  “简直可恶至极,这种人就该下地狱。”黎叔附言,他也喝了不少,只是常年喝酒,酒量早就练起来,此时还不到醉得状态,瘪嘴道:“你放心,等下回见到大骗子,我替你揍他!”

  “叔!”黎白一脸感动:“你真是大好人。”

  黎叔嘿嘿一笑,大好人算不上,但绝对没做过亏心的事,他转了转手腕,带着些傲气道:“事一桩,叔保准狠狠揍他。”

  黎白感动的想哭了,在酒意下,他稍微凑上前,声的道:“叔,我知道你是好人,我得告诉你一个秘密,你千万别告诉别人。”

  黎叔赶紧坐直身子,他先前的话有七分真,还有三分就是想套套话,在醉酒的情况下,最容易出真话。

  他连忙点头,“你,叔一定替你保守秘密。”

  “偷偷告诉你…”黎白特认真道:“我是个妖怪哦。”

  “……”黎叔抿嘴,望着眼带醉意的黎白,满心无语,这不是喝醉,这是喝傻了吧,还傻得不轻啊。,,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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